現代年輕人的作文,真是叫人不敢領教.
濫用成語,能夠寫出「終於畢業了!大家殊途同歸的日子就要結束,明天就要人鬼殊途...」「班上有趣的事多到罄竹難書」之類詭異的句子,還算是好的,至少還能夠引經據典.
更多時候,是不知所云,文不對題.
說錯字連篇就更別講了
之前隔壁坐個國文老師,她常作文改到一半就呼朋引伴....過來幫忙"猜猜看".有時真懷疑學生寫的是中文-.-||不然我怎麼會完全看不懂.
記得第一次兼考作文,30分鐘剛到,軒軒就快速的繳卷:"老師,我寫好了"
咦?這麼快?還分了三段~看起來很不錯
這次的題目是"特別的一天"
再看下去~~
(為免傷學生的心,以下並非原文,不過大意相仿)
"今天早上,我跟往常一樣,七點起床,然後吃了一個蛋餅,我沒有喝牛奶,因為我以前也沒有喝.然後七點半,就跟平常一樣走路上學.學校很近,走10鐘就到了."
到這裡,句子都還合乎文法,除了7點半才出發上學,根本就已經遲到了的脫線演出以外,還可以接受.
"到了學校,因為來不及了,所以我也沒有打掃就打鐘了.然後老師就發考卷,我像平常一樣沒有寫.因為不會寫.然後隔壁的大頭打我,我打回去,然後他又打我,我打了他兩下,他就生氣..."
第二段大意是交待同學在早自習時"像往常一樣"打他
第三段則交待在學校生活規律的流水帳
第四段說著"和往常一樣"的放學走路回家.
看到這裡,我還不知道這天為什麼特別?突然,軒軒的作文就下了結論.
"我跟平常一樣,四點半到家.啊~~~這真是特別的一天!"
看到這裡,我真的差點脫口而出
下一張,肥憲交來的
內容描述某位同學不可思議的放屁....臭到不可思議,然後大家都打他
"我亂掰的!"肥憲很得意自己竟然會編故事.
又有一次,九年級段考作文題目是「我的偶像」
一位學生寫道:「我的偶像是John,他長的很美麗,她很會唱歌,又很會跳舞!身材又好,所以John是我的偶像..」
當那個老師把答案紙拿給我看時,我簡直一頭霧水.又是「他」又是「她」的,這是雙性人嗎?
問題:"這個Jonn到底是誰?"
絞盡腦汁,還是想不起來現代有哪個偶像叫John的.我唯一知道有名的藝人名字裡有Jonn的是約翰藍儂(John Lennon),不過這個披頭四的成員死好久了.我不覺得學生記得的人會是他.
其它的老師也想不出來.
再看下去"John的成名曲是 - 馬德里不思意(意還寫錯,應該是"議"),不過我最喜歡的是日不落"
真相大白,原來John其實是Jolin啊~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