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載]團體迷思

團體迷思(亦作團體盲思,Groupthink),指團體在決策過程中,由於成員傾向讓自己的觀點與團體一致,因而令整個團體缺乏不同的思考角度,不能進行客觀分析一些值得爭議的觀點、有創意的想法或客觀的意見不會有人提出、或者是遭到忽視及隔離團體迷思可能導致團體作出不合理、甚至是很壞的決定部份成員即使並不贊同團體的最終決定,但在團體迷思的影響下,也會順從團體


一般認為團體迷思這個概念由美國心理學家艾爾芬·詹尼斯(Irving Janis)首先提出。但William Safire於2004年8月8日《紐約時報雜誌》(New York Times Magazine)撰文指出,團體迷思一詞實為 William H. Whyte 於1952年在《財富雜誌》中首先提出。


1982年,詹尼斯探究美國入侵豬玀灣事件、偷襲珍珠港事件、韓戰、越戰、古巴導彈危機、馬歇爾計畫的發展、水門事件等美國政府歷年外交決策事件,參照各個事件的環境、決策過程、決策結果,歸納出團體迷思的模型。


八項團體迷思的表現形式:
1、無懈可擊之錯覺:群體過份的自信和盲目的樂觀,忽視潛在的危險及警告,意識不到一種決策的危險性。

2、集體合理化:群體通過集體將已經作出的決策合理化,忽視外來的挑戰。一旦群體作出了某個決策後,更多的是將時間花在如何將決策合理化,而不是對它們重新審視和評價。

3、對群體道德深信不疑:成員相信群體所做出的決策是正義的,不存在倫理道德問題。因此忽視道德上的挑戰。

4、對外偏見:傾向地認為任何反對他們的人或者群體都是邪惡和難以溝通協調,故此不屑與之爭論;或者認爲這些人或者群體過於軟弱、愚蠢、不能夠保護自己,認為自己群體既定的方案則會獲勝。

5、對異議者施加壓力:群體不欣賞不同的意見和看法,對於懷疑群體立場和計劃的人,群體總是立即給予反擊,但常常不是以證據來反駁,取而代之的是冷嘲熱諷。爲了獲得群體的認可,多數人在面對這種嘲弄時會變得沒有了主見而與群體保持一致。

6、自我審查:成員對於議題有疑慮時總是保持沈默,忽視自己心中所產生的疑慮,認為自己沒有權力可以去質疑多數人的決定或智慧。

7、全體一致的錯覺:這是群衆壓力和自我壓抑的結果,是使群體的意見看起來是一致的,並由此造成群體統一的錯覺。表面的一致性又會使群體決策合理化,這種由於缺乏不同的意見而造成的統一的錯覺,甚至可以使很多荒謬、罪惡的行動合理化。

8、心靈守衛("mindguards"):某些成員會有意地扣留或者隱藏那些不利於群體決策的資訊和資料,或者是限制成員提出不同的意見,以此來保護決策的合法性和影響力。


團體迷思的防範:
1、群體成員懂得群體思維現象,其原因和後果;

2、領導者應當保持公正,不要偏向任何立場,防止形成不成熟的傾向;

3、領導者應該引導每一位成員對提出的意見進行批評性評價,應鼓勵提出反對意見和懷疑;

4、應該指定一位或多位成員充當反對者的角色,專門提出反對意見;

5、時常將群體分成小組,並將他們分別聚會擬議,然後再全體聚會交流分歧;

6、如果問題涉及與對手群體的關係,則應花時間充分研究一切警告性資訊,並確認對方會採取的各種可能行動;

7、預備決議後,應召開「第二次機會」會議,並要求每個成員提出自己的疑問;

8、決議達成前,請群體之外的專家與會,並請他們對群體意見提出挑戰;

9、每個群體成員都應當向可信賴的有關人士就群體意向交換意見,並將他們的反應反饋給群體;

10、幾個不同的獨立小組,分別同時就有關問題進行決議(最後決議在此基礎上形成,以避免群體思維的不良影響)。

文章來源:工商心理實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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